关于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69)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海南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要求,按照“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现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69)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4日至1月10日,共7天。公示期间,欢迎公众对整改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88359659;联系邮箱:syshbdc@126.com。附件: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69)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69)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 《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任务分工》(四)筑牢生态安全底线 | 责任单位 | 中共三亚市委 三亚市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包洪文 | 联系电话 | 88359659 | 整改目标 | 依据《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任务分工》无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69.针对督察指出的三亚凤凰岛等项目,全面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海,制定“一岛一策”整治方案,限期完成整治工作。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中国海监三亚市支队针对新机场项目非法占用海域已立案3宗,临空商贸区已立案6宗,目前罚款已经缴纳完毕。根据海南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整改方案,恢复海域原状将纳入新机场的建设统筹考虑建设实施。 2.2020年9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三亚海警局签订《海洋监管海上执法协作配合办法》,加强海洋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执法方面的协作配合。 3.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了《三亚红塘湾新机场临空产业园填海项目整改工作方案》。 4.2020年10月15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将凤凰岛整改方案报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论证后的《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二期项目拆除工程技术方案》于2020年12月28日已经过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
■ 来源: 三亚市人民政府、海洋知圈
■ 编辑: 规划师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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