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交警”APP“答题赢积分” 功能停止使用的公告 各位“贵州交警”APP用户: “贵州交警”APP“答题赢积分”功能将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获得答题积分,驾驶人此前答题赢取的积分将于2021年4月1日零时进行清零。自2021年4月1日起,通过“贵州交警”APP处理有记分的交通违法时,将不再使用答题积分抵扣相应违法记分。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工作部署,2021年1月1日起贵州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将启用“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各位机动车驾驶人通过下载“交管12123”或登陆贵州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https://gz.122.gov.cn/)成为注册用户,符合条件的驾驶人通过“学法减分”功能,以及交管部门互联网窗口,申请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可以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本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已达到12分等7种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请。机动车驾驶人每个记分周期累计最高减免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