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成员中有做好人好事的,由各村民小组收集汇总、核实审定,每1件加2分。
2.积极参与村民小组、村妇联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除支部安排的集中活动和保洁员、护林员集中活动外),每次加2分。
3.主动认领公共区域卫生并按要求完成的,每次加2分。
4.被评为县、乡“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美丽庭院”等典型荣誉的,考评当月每项荣誉分别加10分、5分。
5.子女考上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考评当月分别加10分、5分。
6.子女自愿参军并被录用的,考评当月加15分。
7.建档立卡脱贫户、低保户、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特殊群体积分在同等条件下实行双倍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