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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中旗第31~35号公告:20人行程涉及工厂/饭店/食堂/超市/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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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5 06: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察右中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第31号公告

——关于急寻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2022年10月2日,我旗接到乌兰察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获悉: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李某某曾于9月29日在我旗境内流动,为尽快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相关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李某某自述行程:
9月29日,15:00到达察右中旗阴山优麦卸货,卸货现场有三名装卸工,无近距离接触。16:00卸车结束,之后在路过西卡口核酸采集(结果阴性),同时间核酸采集还有一人,采集核酸后前往佰特工厂装车,装车现场有三名装车工人,无近距离接触,等待装车期间于佰特工厂清真饭店用餐,同时间除店内员工外有一人用餐,餐后回到车内。19:30装车结束,在佰特门口过地泵,期间下车给检泵人员传票,之后无逗留直接出发前往呼和浩特。
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旗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上述时间与李某某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察右中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3日

察右中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第32号公告


——关于急寻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苏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郭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2022年10月3日,我旗接到乌兰察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获悉: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苏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郭某某已在我旗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为尽快寻找郭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相关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郭某某自述行程:
10月1日,上午10:00从呼和浩特驾车出发前往黄花沟沁园山庄饭店,中午12:00到达后一直在饭店内无外出,除与饭店内家人接触外,当日饭店接纳一名客人。
10月2日,白天整日活动未离开饭店,晚上22:00从沁园山庄饭店出发前往察右中旗东方佳苑,到家后休息再无外出。
10月3日,无外出活动,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旗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上述时间与郭某某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察右中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3日


察右中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第33号公告

——关于急寻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张某某等5人(均为阴山优麦工作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2022年10月2日,我旗接到乌兰察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获悉: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张某某等5人(均为阴山优麦工作人员)已在我旗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为尽快寻找密切接触者张某某等5人(均为阴山优麦工作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现将相关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张某某自述行程:
9月29日,12:00多去阴山优麦(同乘人员为邬某某和薛某某),1:00多回家。
9月30日,9:00多坐车(同乘人员为张某某)去范家村,12:00多回家后一直未出门。
10月1日,一直在家未出。
10月2日,8:00多到三社区门口揽活,9:00多到工会做核酸后回家,下午骑电动车去阴山优麦,21:00多回家。
邬某某自述行程:
9月29日,上午到阴山优麦,清晨1:00回到家中。(在厂期间接触的人有张某某、薛某某、库管、叉车司机)
9月30日,中午骑电动车去阴山优麦(同行人员为闫某某和薛某某),期间一直在厂区,晚上22:00回到家中。
10月1日,上午一直待在家中,下午13:00多坐薛某某的电动车去阴山优麦(同乘人员为闫某某),晚上22:00多回到家中。
10月2日,早上七:00多去三社区门口揽活,9:00多去工会做核酸后回家,下午13:00多坐薛某某车去阴山优麦,晚上21:00回到家中。
薛某某自述行程:
9月29日,上午、下午去过阴山优麦工厂干活,后在工业路十字路口站桥头,晚上回到察右中旗小北营子村家中。
9月30日,上午8:00在工业路十字路口站桥头,中午11:00左右回到察右中旗小北营子村家中,下午14:30左右去过阴山优麦工厂干活,后在工业路十字路口站桥头。下午17:30左右回到察右中旗小北营子村家中。
10月1日,上午8:00在工业路十字路口站桥头,中午 11:00左右回到察右中旗小北营子村,下午17:30左右回到察右中旗小北营子村家中。(期间在察右中旗职工之家医院做核酸)
10月2日,上午8:00在工业路十字路口站桥头,下午 一直在阴山优麦工厂干活,晚上18:00左右回察右中旗小北营子村家中,晚21:00左右到小北营子村超市停留10分钟左右后回到察右中旗小北营子村家中。
卢某某自述行程:
9月29日,上午8:00到阴山优麦公司办公室,(与郭某某同在一个办公室办公,期间与郭某某和郭某某接触),下午在办公室同郭某某上班,18:00后下班开车回家。
9月30日,上午8:00到阴山优麦公司办公室(与郭某某同在一个办公室办公,期间与郭某某和郭某某接触),下午在办公室同郭某某上班,18:00后下班开车回家。
10月1日,上午8:00到阴山优麦公司办公室(与郭某某同在一个办公室办公),下午在办公室同郭某某上班,18:00后下班开车回家,晚上19:00左右到万锦汇楼下自助餐厅就餐(与吕某某),21:00左右就餐完毕回到家中。
10月2日,上午8:00到阴山优麦公司办公室(与郭某某同在一个办公室办公),下午在办公室同郭某某上班,18:00后下班开车回到家中。
云某某自述行程:

9月29日,上午在阴山优麦门房上班,中午11:30至12:00在食堂就餐,下午在阴山优麦门房上班,晚上18:00至18:30在食堂就餐,晚上在阴山优麦门房过夜休息。

9月30日,上午在阴山优麦门房上班,中午11:30至12:00于食堂就餐,下午在门房上班,晚上18:00至18:30在食堂就餐,晚上在门房过夜休息。

10月1日,上午8:00下班与张某交接工作,9:00左右在万锦汇可汗宫吃早点(与同学李某、高某某等六七人)就餐完毕骑电车回家。

10月2日,上午8:00在察右中旗步行街附近逛街,上午11:00左右回家,后未离开家。


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旗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上述时间与张某某等5人(均为阴山优麦工作人员)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察右中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3日



察右中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第34号公告

——关于急寻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庞某等12人(均为佰特工作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2022年10月2日,我旗接到乌兰察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获悉: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庞某等12人(均为佰特工作人员)已在我旗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为尽快寻找密切接触者庞某等12人(均为佰特工作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现将相关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庞  某9月29日至10月2日 一直在厂。
贾某某9月29日至10月2日 白天 在厂 夜间23:00回家。
银某某9月29日 22:30-23:00 在锦鸿国际小区小燕子烧烤与工友吃饭,23:00至次日在奥维佳苑小区与工友庞某过夜9月30日 22:30-23:00 在锦鸿国际小区小燕子烧烤打包回奥维佳苑小区与工友庞某过夜。10月1日 23:30-00:30 在锦鸿国际小区小燕子烧烤与工友、同学赵某吃饭。10月2日 11:30-13:00 在馨苑小区南门谷香焖面与工友吃饭。
马某某9月29日至10月2日 全天厂内上班。
许某某9月29日 早上7点左右去厂里,晚12点回家。9月30日 早上7点半左右去佰特。中午11点多和厂里面的库管银某某、刘某、王某去馨苑小区南门饭店吃饭1点半左右回厂,晚12点回家。10月1日 早上7点半去厂里面。晚10点回家。10月2日 早上7点半去厂里面。中午11点左右和厂里庞某、银某、贾某、胡某、银某去馨苑小区南门附近一家焖面饭馆吃饭后12点半左右回厂里。晚9点回到家中。
刘某某9月29日 至10月2日 早上7点半至晚上8点半左右佰特餐厅工作,晚8点半后回家。
黄某某9月29日至10月2日 一直在佰特工厂宿舍。
杨某某9月29日 至9月30日 早上8点至9点左右去宏润宝超市楼下老王家买菜、小虎馒头店买馒头后回饭店后去过佰特食堂。10月1日 早上8点至9点左右去宏润宝超市楼下老王家买菜、小虎馒头店买馒头后回饭店后去过佰特食堂。下午2点去集宁浙江小商品市场联营市场海鲜户。下午4点返回饭店。10月2日 早上8点至9点左右去宏润宝超市楼下老王家买菜、小虎馒头店买馒头后回饭店后去过佰特食堂。
韩  某9月29日 至10月2日 一直在佰特工厂饭店。
周某某9月29日至10月2日每天约20时左右坐单位通勤车回家,后无外出,自述下车后没有遇到任何人。
丁某9月29日一直在厂里,17:30左右下班骑电动车回到家中无外出,自述途中没有遇到任何人。9月30日8:30左右骑电动车去单位上班,一直在单位,20:00左右下班回到小区,在小区车棚停车时遇到同单元一家三口,给该户小孩拿了几包薯条,简单交流几句后回家无外出。10月1日8:30左右骑电动车去单位上班,一直在单位,17:30左右骑电动车下班回家,无外出,自述途中没有遇到任何人。10月2日10点左右骑电动车去旧车站北的恒山批发部购买香烟,微信支付时间10:16,当时批发部只有女主人在。出来后去了宏润宝超市(全程佩戴口罩),去二楼购买蔬菜,后下一楼一进门卖鱼摊切羊肉,后回家无外出。
佘某某9月29日至9月30日上午7点30去佰特上班,晚上下班回家。10月1日 上午7点30去佰特上班,中午回到穆斯林吃饭,饭后回到佰特继续上班,晚上下班直接回家。10月2日 上午7点30去佰特上班,晚上下班回家。
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旗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上述时间与庞某等12人(均为佰特工作人员)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察右中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3日




察右中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第35号公告



2022年10月4日接到卓资县指挥部协查函,通报呼和浩特市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刘某某,9月30日-10月2日在林胡古塞有活动轨迹,为尽快寻找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我旗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请在9月30日-10月2日有林胡古塞旅居史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或指挥部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察右中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4日


报备及咨询电话

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及各苏木乡镇(园区)、社区联系方式。

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474-5902601

科布尔镇:0474-5907992

铁沙盖镇:0474-5724342

乌素图镇:0474-5671301

黄羊城镇:0474-5608087

广益隆镇:0474-5710134

巴音乡:0474-5690355

宏盘乡:0474-5650089

土城子乡:0474-5750008

大滩乡:0474-2330192

库伦苏木:0474-5841007

乌兰苏木:0474-5701023

辉腾锡勒园区:0474-5906397

育仁社区:15048460303

兴业社区:15124745830

阳光社区:15848461565

繁荣社区:15848448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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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察右中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等

▌编辑整理:集宁人佰事通(微信号:jnrb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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