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日报报道,太原市与太原航空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龙江航空将总部迁至太原市,实现太原本土航空“零的突破”。
根据合作协议,太原航空集团将依托自身优势,在太原市建设航空总部、航空物流基地、航空维修基地等核心项目,大幅提升该市的航空产业规模,为该市临空经济和总部经济建设注入强劲动力,推动航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集聚和协同发展,形成航空产业集群效应。
太原航空集团总裁孙志军介绍,太原航空公司作为太原航空集团重要成员企业,将依托龙江航空公司迁址、更名、改制而成。龙江航空以太原为基地,已陆续开通太原至哈尔滨、宁波、南京、青岛、桂林、西双版纳等11个城市的航线,为广大市民的出行提供便利条件,强化了太原与各城市之间的经济联系。
目前,太原航空集团已与10家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综合授信110亿元,支持太原航空集团做大做强;与山西文旅集团、山西汾酒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三方将携手在“航空+文旅”开展资源共享、深度合作,助力太原打造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同时,该集团还将依托自身的资源优势、人才优势、成本优势、专业优势,快速布局低空经济新赛道。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吸烟、霸座、闹事等“机闹”问题,2023年7月以来,民航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依法整治“机闹”,维护航空安全秩序专项行动,全力保障民航运营安全,切实提高民航旅客安全感和满意度。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民航公安机关共打击处理“机闹”事件669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人次,行政拘留311人次。每百万旅客中扰序行为人占比较专项行动前下降13.2%,有效遏制“机闹”多发态势,有效维护了航空安全秩序。今日,公安部公布5起依法整治“机闹”维护航空安全秩序专项行动典型案件,涵盖在飞机上霸座、吸烟、打架斗殴、开启应急舱门、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等多发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部公布5起依法整治“机闹” 维护航空安全秩序专项行动典型案件 1.2024年3月16日,旅客赵某在航班卫生间吸食香烟,触发机上烟感报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赵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2.2023年11月12日,旅客黄某某、郭某某与梁某某3人因客舱座椅靠背调节产生纠纷,继而发展成打架斗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航班落地后,公安机关对黄某某、郭某某和梁某某三人作出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3.2024年3月18日,旅客吴某某醉酒后乘机并霸占头等舱座位,不听劝阻,扰乱客舱秩序,造成航班延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吴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
4.2024年3月1日,旅客潘某某因未赶上飞机泄愤,扬言飞机上有炸弹,导致航班延误2个多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潘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经法院判决,判处潘某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5.2024年3月30日,旅客张某在飞机降落滑入机位时拉开应急舱门,导致滑梯释放,飞机计划执行的返程航班任务取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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