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移民到溫哥華的四川航空公司機長,認定曾擔任空姐的妻子有婚外情,於是以切斷妻子與幼女間的聯繫為要脅,提出若要繼續維持婚姻,則妻子要在身體的私密處紋上自己的名字,並要切除卵巢。
機長並警告妻子不要躲起來,因他有免費搭乘國際航班的機長福利,可以全世界地追蹤她。
女方為此申請離婚,案件在卑詩最高法院審理,也在中國成都審理。
審理此案的女法官馬修斯(Sharon Matthews),認定,機長試圖施加條件來延續婚姻,其中就包括要給妻子紋身,也認定機長威脅要切斷妻子與女兒的聯繫,甚至用孩子作為談判籌碼。
馬修斯法官判決稱,男方必須告知所有參與照顧女童的人,他的前妻對孩子是有同等權利的臨時監護人,要為孩子繼續申領加拿大護照,而且當妻子給女兒準備生日禮物和六一兒童節禮物時,男方必須將這些禮物轉交到孩子手上。
但現在女童已經身處中國境內,由孩子的祖母來照看,孩子的外祖母雖然住得很近,卻完全沒有機會看望外孫女,因此馬修斯法官的裁定對機長有多少約束力不得而知。
卑詩最高法庭的文件顯示,曾在四川航空公司擔任空姐的YQ女士,在卑詩省的法庭上控告自己的丈夫JD,聲稱JD為了宣示自己的佔有權,居然要求在她的私密部位紋上他的名字,而且還要求她切除卵巢。
JD還威脅稱,如果YQ拒絕上述要求,就算她能躲起來,JD也能利用自己可以免費搭乘國際航班的機長福利,全世界地追蹤她。
法庭文件展示了一段據稱是JD打給YQ電話的錄音。JD在錄音中稱:「如果你這樣做,你全家都會陷入絕境。無論你躲在哪裏,或者躲得有多遠,很快就有人知道你為什麼搬去那裏,無論是世界上任何一個地方。」
「在我這這一行,這樣做很方便,到處都是免費機票。不管你去哪兒,我都能找到你。」
同為四川航空公司員工的YQ和JD,於2013年在成都相識,後來兩人移居加拿大,並於2015年在卑詩省結婚,兩人在2016年6月生下女兒AD。
2019年10月,AD隨外祖母一起前往成都,所乘坐的航班就是由JD駕駛。當時AD的機票是一張往返機票,應該在同年12月31日返回加拿大。
當AD去到成都,JD給妻子發去的視頻顯示,小朋友似乎不適應在外祖母家的生活,外祖母想找人幫忙。於是JD就把孩子送去了自己母親的家。而從那以後,YQ和外祖母都再也沒能見到AD,JD對妻子要見女兒的要求也置之不理。
發生這樣的家變,是因為JD認定,自己的妻子曾多次出軌,而YQ對此矢口否認。
YQ在法庭上稱,她丈夫逼迫她承認自己有外遇,如果不承認就離婚。為了維繫婚姻,她只好違心地承認自己有一段外遇。而JD則得寸進尺地要求,要在妻子身上的私密部位紋身,還要切除妻子的卵巢。
馬修斯法官認為,YQ展示她與丈夫的通信紀錄中,缺乏實質證據支持上述說法,但的確顯示「兩人一起討論了他們婚姻維繫的基礎,YQ表達了她對紋身大小和位置的擔憂,她反對在私密部位紋身,而且當JD要求妻子自殘時,她感到害怕」。
「而JD回應說,他必須要看到妻子的誠意,否則兩人的婚姻無法維繫。」
由此馬修斯法官認定JD為家庭暴力,還威脅疏遠女兒和妻子的母女關係,不允許母女倆通過視頻聊天,除非YQ提供解決爭端的計劃,這些行為侵害了孩子的最大利益。JD聲稱,孩子出生後,夫妻倆就前往中國領事館宣布放棄孩子的加拿大公民身分,對此YQ作出否認。
馬修斯法官認為,卑詩省才是最合適的司法管轄區,因為女童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在該省與母親和外祖母一起度過。而且中國的法律與卑詩省有很大的不同,而且還有利於孩子的父親。
「雖然兩個司法管轄區都考慮了兒童的最大利益,但中國還會考慮過錯的一方,並在監護權判定問題上,略微偏向無過錯的一方。這增加了一種可能性,即JD所稱的妻子不忠的行為,可能會被中國法院採納,由此作出不利於YQ的監護權的判決,而這種結果不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法官表示,將司法管轄權讓給中國,就相當於縱容丈夫JD的行為,無法起到阻止「綁架」兒童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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