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川航分别发出通知宣布延长涉及北京、大连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时间。据悉,涉及这两地航线客票适用特殊处置范围时间,行程涉及旅行日期均延长到本月30日,符合条件的机票可以免费退改。 川航在通知中称,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同时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协助行程涉及北京、大连航线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决定延长这些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时间。据了解,延长后,符合以下条件的客票,可以享受免费退改:北京进出港客票——本月11日及以前购买;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10月19日(含)至本月30日(含)之间的北京进出港川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3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在10月21日及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
大连进出港客票——本月11日及以前购买;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11月4日(含)至本月30日(含)之间的北京进出港川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3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在11月5日及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
符合适用范围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的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在原客票航班起飞之前取消已定妥的座位并提出改期申请的,可变更至今年12月31日(含)之前川航实际承运的相同服务等级舱位、同航线航班,免收一次变更费,须补齐票价差额及舱位差价;已办理自愿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此前,川航于10月21日、11月5日发出通知分别发布了涉及北京航线、大连航线的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当时规定涉及北京航线适用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11月3日及以前,涉及大连航线适用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11月18日及以前。 川航提示称,客票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可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杨富 资料配图据川航 编辑 郑涵 校对 王映丹 审核 张婷婷 庄伟伟 饶竹舟 侯初初
监制 吴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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