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状况积分: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积分:提供本人在本县缴纳社会保险(必须五险共缴)缴纳证明、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
3.租住合法居住房屋积分:提供本人或配偶出租房屋旅馆式平台租赁登记凭证或商品房租赁备案凭证;
4.文化程度积分:提供本人学历证明或学历验证证明;
5.技能情况积分:提供本人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企业人才、重点人才积分:县规上企业中层及以上职务证明,县重点人才引进文件;
7.居住证情况积分:提供本人《浙江省居住证》;
8.就业企业积分:提供本人在本县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A类/B类(规模以上/规模以下)就业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
9.专利创新积分:提供本人授权公告为嘉善的发明专利证书;
10.纳税情况积分:提供本人为企业法人(或股东,合伙人)或本人为个体工商户的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11.社会贡献情况积分:提供本人近3年内在本县参加志愿服务证明,登记、捐献造血干细胞,义务献血,慈善捐赠等情况证明;
12.表彰奖励情况积分:提供本人近3年内获得镇(街道)级、县级、市级、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情况证明;
13.申请人根据《嘉善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积分申请公租房补贴专版)》,提供其他相关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