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及一线从业人员防疫指南更新至第五版
28日,交通运输部修订印发了《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以下简称《指南》),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继续强化“人物同防”,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
本次更新主要修改了以下内容:
提高核酸检测频次。进一步明确引航员、港口作业人员、船代外勤、供油公司等单位登轮人员7天内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加强港口登轮通道管理。经过港口登临国际航行船舶的行业外相关人员查验7天内核酸阴性结果。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导致人员感染的船舶代理、船舶修理、第三方检验服务等有关单位,14天内限制其人员进入港口特定区域。
配合加强登轮现场管理。配合移民边检部门加大登轮人员的现场管理,强化登轮梯口疫情防控,督促登轮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登轮人员未按要求进行个人防护的严禁登轮。
严控登轮人数。实行“非必要不登轮”,特别是针对散装、件杂货物装卸等需要较多登轮人员作业的船舶,要合理安排班组轮换。
加强重点场所的通风消毒。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装卸工人封闭场所,集中居住、用餐、休息区域的通风、消杀频次,电梯、卫生间等场所从每天消毒3次增加到6次。
强化应急处置和信息通报。登轮作业的船舶上有船员确诊感染的,引航机构、港口企业要立即向地方联防联控机制通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人员进行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和流调工作。同时及时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资料来源: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