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您好!接晋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兰花路派出所的通知,为加大出租房整治工作,加强出租房规范化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即日起请小区所有将房屋出租的业主务必告知租户,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服务接待中心进行登记备案: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居住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租户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房屋用途说明。
同时,为维护小区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确保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在此安尚物业特别提醒房屋出租的业主:
1、房屋出租后业主有监管的义务,出租房屋的安全由房主负全责;
2、我小区为住宅小区,房屋出租时只限于以家庭为单位居住,小区房屋出租不允许改变房屋住宅用途,不得将房屋用于办公、仓储等,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业主及承租人自行承担;
3、出租屋内禁止从事一切违法犯罪活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及一切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物品;
4、房屋出租后,业主应督促租户到物业登记备案并到东圣社区办理居住证;
5、对于未在物业登记备案的租户,物业有权拒绝提供任何形式的服务及各类证明手续。
为避免发生相关安全责任事故,安尚物业君悦湾服务中心再次提醒房屋出租的业主,请您出租房屋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出租,同时不要对相邻住户的生活造成影响,并督促租户及时到物业登记备案,希望广大业主积极配合,互相监督。
安尚物业君悦湾服务中心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