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视觉中国 近日,义乌人宗先生新购买了一套自住住房,向义乌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经中心工作人员核查后告知,因宗先生信用分为108分,且信用等级为A级,可在原有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基础上上浮30万元,也就是说,宗先生最高可以申请贷款90万元。
“4月份我看到信用分与公积金贷款要挂钩的宣传后,我就开始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注意自己行为不被扣信用分!”正在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的宗先生向我们说。 据了解,为助力推进义乌市信用体系建设,今年4月份,义乌出台了《义乌市住房公积金信用管理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建立了以公积金内部信用评价管理与市综合信用信息评价应用相结合的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体系。通过采集公积金业务系统记录及其他相关信用信息,公积金中心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分为A级(守信)、N级(提示关注)、B级(一般失信)、C级(严重失信)等四类,根据主体不同的信用等级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15】58号)规定,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且收入稳定、信誉良好的购买商品住房家庭,可在原有的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的基础上,提高30万元贷款额度。《评价办法》对信誉良好等级进行具体细化分级,将提高的30万元贷款额度与信用分、信用等级挂钩,分上浮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三档,只有信用分达到107分及以上才能足额贷到这提高的30万元, 并于7月1日正式实施。 近年来,义乌一直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建设城市信用体系,以规则推动城市文明和人居环境稳步提升,丰富基层治理新实践,不断赋予“规则义乌、义行天下”新的内涵。《评价办法》出台后,深化了“信用义乌”社会体系建设,积累更高的信用积分成为市民内生需求,大家纷纷通过献血、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方式,让信用有价。 自《评价办法》实施以来,义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共受理了658笔贷款(包括公转商贴息贷款553笔),涉及1140人,就4月底、9月底信用分情况分别进行了统计,4月份底信用分100分及以下的238人占20.9%,101-103分的629人占55.2%,104-106分的102人占8.9%,107分及以上的171人仅占15% ,在《评价办法》的政策导向下,到9月底信用分100分及以下的227人占19.9% ,101-103分的277人占24.3%,104-106分的124人占10.9%,107分及以上的人数增加至512人占44.9%。其中,完成审批的公积金贷款446笔(包含公转商贴息贷款356笔),有273户享受额度上浮30万元,59户享受额度上浮20万元,79户享受额度上浮10万元。 见习记者 万怡珍 编辑 童荟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