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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资讯】@新市民,2021年新市民积分管理温馨提示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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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5 15: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1年的新市民积分申请受理即将开始,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0〕15 号),今年受理时间及条件较往年有调整,请大家及时关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哦!

一、申请时间

积分入学:3月1日-5月30日

积分入医:6月1日-8月20日

积分落户:每年7月31日前

二、申请条件

在我市登记个人信息并办理居住证的新市民满足下列条件的可申请积分入学、入医、落户:

(一)积分落户申请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

(2)在我市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3)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二)积分入学申请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我市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2)在我市无产权居住房。

满足以上条件的新市民,可为其子女申请入读我市对积分入学申请开放的公办幼儿园小班、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

(三)积分入医申请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

(2)在我市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3)未在我市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且未在苏州市以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0-7周岁儿童。

特别提示:2021年起已在我市就读的新市民子女需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再需要申请积分入医或申请续保。

1. 各镇(区)积分管理受理窗口咨询电话:

杨舍镇:56906311

塘桥镇:58437109  

南丰镇:58901812

锦丰镇:58951367

金港镇:58331249   

大新镇:58713136    

乐余镇:58966112  

凤凰镇:58450039   

园   区:58640650      

2.市新市民事务中心积分管理咨询电话:80175113、80175112

点击“阅读原文” 查看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及计分标准


积分申请马上开始啦

请新市民们准备好材料

尽快申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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