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 “第一落点” 排查管控
(一)交通场站对排查到上海入繁返繁人员,从严落实第一落地全链条闭环管控措施。在认真登记和查验的基础上,将信息立即上报县防控办派负压救护车接返,目的地在本地的,由场站公安协助负压车“点对点” 闭环接返至集中隔离酒店,并与集中隔离点办理交接手续;目的地不在本地需中转的,由场站工作人员中转地“点对点” 闭环转送至出发场站,协助其进站换乘,抵达目的地后,由目的地接返至集中隔离酒店;严格落实 “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交通卡口对排查到上海自驾车入繁返繁人员,卡口公安引导其车辆由卡口 “点对点”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酒店,并与集中隔离点办理交接手续,严格落实”14+7”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加强乡镇、村(社区)对上海市入繁返繁人员排查管控
各乡镇、村(社区)要利用社区网格化管理等手段,加大对通过其他渠道(网约车等)上海市返回属地人员开展全面深入排查,对排查到的人员立即进行管控,将人员信息上报县防控办,由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酒店落实“14+7”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严格重点场所、重点单位排查管控
所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多点触发预警机制,严格将核验“山西场所码”作为通行凭证,实行首验负责制,发现上海入繁返繁人员,第一时问管控、第一时间上报至防控办落实 “14+7”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
四、加大北京、天津、郑州等重点地区的返繁人员排查管控
各单位、乡镇、社区要发挥基层组织、社区网格员作用,结合大数据推送重点人员信息,对重点地区返繁人员开展全面深入排查,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晋疫情防控领导组发 [2022]12号)分类落实管控,做到人盯人、不漏管,打通政策落实 “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