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持现居住地居住证,可以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
(二)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其子女为未在本市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且未在本市以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0-7周岁儿童(以下简称学龄前子女)。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居住证原件;
3.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
1.经市政府批准,2022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入医达标积分值为300分。申请人可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供加分材料。
2.流动人口为其学龄前子女申请参加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当每年办理积分入医申请手续,直至其在本市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2021年已取得积分入医准入资格,今年仍需续保的,应当重新提交积分入医申请。
微 信 号 | 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ID:szsxsmswzx)
使用道具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