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海选(即日起至8月31日)
符合条件的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商品可自主申报,也可由属地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由邢台市文广旅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
(二)初评入围(2022年9月1日—9月3日)
由文旅行业专家学者、媒体代表等组成评审组,对申报旅游景区从资源特色、基础设施、品牌知名度、服务质量等方面评判打分;对申报旅游商品从地域特色、历史传承、文化内涵、市场认可度等方面评判打分,分别评选出20个入围最受欢迎景区(景点)和20个入围旅游商品。
(三)网络投票(2022年9月4日—9月17日)
开通网上评选专区,逐项展示20个入围最受欢迎景区(景点)和20个入围旅游商品,接受网民投票,杜绝刷票行为。
(四)终审确定(2022年9月18日—9月21日)
根据网上得票情况确定邢台市“最受欢迎十佳景区(景点)”“十佳旅游商品”名单及提名奖名单。
(五)成果运用(2022年9月22日—9月30日)
面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授予邢台市“最受欢迎十佳景区(景点)”“十佳旅游商品”称号,授予其他入围者邢台市“最受欢迎十佳景区(景点)”“十佳旅游商品”提名奖。组织媒体宣传并在全市整体营销推介、精品旅游线路点位推广、文化旅游行业相关评先树优中,对入选景区(景点)和商品给予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