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别跟别人说,昨天有个人管我借银行卡,答应以后每个月给我2000块钱,这下我可不愁生活费了!
“帮信罪”的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该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七条,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实施下列行为,可以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助”行为: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的;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
出售、出借银行卡可能构成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近年来,“帮信罪”案件数量激增,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涉案人即使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也有可能承担行政责任。
“帮信”行为危害大,切勿贪利成帮凶,账户证件保存好,不租不借不出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