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居民闵先生在恩江河垂钓时,发现一只褐色的“四只脚的怪鱼”搁浅在岸边,因长相奇特,闵先生怀疑是保护动物,于是便送往永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进行救助。经仔细比对和识别,这条“怪鱼”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大鲵,也就是俗称的娃娃鱼,体长0.78米,体重3.4kg,四肢健全,没有明显外伤。民警会同林业站工作人员对娃娃鱼进行健康检查后,选择适宜栖息的天然水域对其进行放生,并对闵先生救助野生娃娃鱼的行为表示了肯定和感谢。据悉,“娃娃鱼”对水质的要求较高,一般生活在水流清澈、水质清凉的优良水生环境之中,如今在恩江河出现,说明生态环境越来越好,也说明流域生态保护取得初步成效。近年来,我县实行“河长+警长”工作机制,通过职能互补、齐抓共管、实现依法治河、铁腕护河,有效地改善和提升了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保护了流域内的生物多样性,全县河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这才让珍贵的娃娃鱼能现身恩江河,成为流域水生态环境的最佳“代言”。各位市民,如在野外发现珍稀保护动物,请及时联系政府相关部门或拨打110请求支援,不要私自将其带回家中饲养或私自售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