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女子和朋友去酒店住宿,半路上发现一名男保安行为非常可疑,她怀疑自己被偷拍,于是上前要求保安将自己的照片删掉,可保安却不以为然的回复:“拍你怎么了?”这件事也引起了网友间的争议。
女子赵女士称,当时下午她和朋友拖着行李去酒店的路上,期间就感觉一个保安一直在拿手机对着她,起初,她也不确定对方是否在偷拍,但在看到对方的大拇指一直在按快门键,按了几次不说,还一直盯着手机,这让她确认,保安就是在拍自己。
随后,女子来到保安面前,询问刚才是否拿手机在偷拍自己,能不能看一下他的相册。一开始,保安听到拍照二字,表现出很惊讶的状态,一边自言自语说:“我拍你干什么啊”,一边拿着手机随意的点击。
在翻动相册的一瞬间,赵女士发现了自己的照片在对方相册中,便质问对方:“我看见你拍我了,你快删掉,警察就在那边”。
一听要找警察,保安匆忙的将相册里的照片删掉,可嘴上却不以为然:“拍张照怎么了,拍个照怕什么啊”
对于这件事,网友各执己见,有人认为公共场所拍摄不违法,爱美之心很正常,又不是偷拍隐私,也没有拿你的照片去谋取利益。
也有网友认为,这就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偷拍人家干嘛!
其实保安拍摄的目的是什么,我们无从得知,或许就是单纯的拍摄爱好,但这里有一个问题,或者说一个误区:公共场合不代表可以随意偷拍,没有用照片盈利,也可能会侵犯他人肖像权。
此事的地点是在室外,人流量比较密集,任何人可以随便走动,因此在公共场合是不存在隐私的,可如果未经允许利用拍摄的相片,可能会侵犯他人肖像权。偷拍是未经他人允许,通过秘密的方式对他人进行拍摄,偷拍属于侵犯他人隐私,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这个偷拍怎么来界定的,首先就是未经他人的允许。其次,就是拍摄的目标是景还是人,如果是拍周边环境,有路人误入镜头,这不属于偷拍。但如果目标就是路人,且未经对方的允许,那这就是偷拍。如果当事人要求对方删除照片,必须毫无旁贷的删除,没有什么好说的。
此外,如果是偷拍隐私部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遇到偷拍,可以现场要求对方删除,或者报警处理,也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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