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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游泳垂钓,罚!最高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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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5 17: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韩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禁止游泳、垂钓或其它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然而有些群众总是我行我素。近日,潮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城西街道、磷溪镇政府和西马派出所对韩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进行巡查,整治违规行为。

下午4点多,联合巡查队伍兵分两路,对湘桥区多个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域的游泳、垂钓行为进行劝阻并开展相关政策宣传。在市区北堤金山大桥下,岸边明明就设有多块警示牌明确此处属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游泳,可还是有市民无视禁令,违规下水。执法人员现场敦促其尽快上岸。

游泳者:这个地方是水源保护区,不能游泳,我第一次,不知道,刚来。政府来执法,我们要依法办事,以后不要了。

在韩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磷溪水厂段,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磷溪镇政府在巡查中发现,个别群众私自到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钓鱼和游泳,执法人员现场制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普法宣传。

在当天的行动中,相关部门对个别私自到韩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游泳的群众,现场作出行政处罚。

城西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陈坚:此次行动中,我们对在韩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游泳的男子,要求立即上岸,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其作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严格执法杜绝污染  共同守护饮用水水源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垂钓、游泳等行为,不但会污染水体,而且水体深不可测,存在不明因素,也会给自身安全带来危险。针对种种违规行为,我市有关部门开展常态化巡查,加强劝导,严格执法,保护韩江秀水长清。

在市区北堤金山大桥下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水域危险,禁止游泳、嬉水,保护水源,禁止攀爬、钓鱼”等警示牌都处于显眼位置。事实上,从2021年8月起,我市就明确市城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分4段:
第一,韩江潮州段竹竿山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桥东水厂取水口下游500米(竹木门);第二,磷溪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下游100米,中泓线至取水口一侧堤防内侧的水域范围;第三,韩江西溪枫溪水厂取水口上溯1000米至东西溪大桥边界河段;第四,韩江鹿湖隧洞引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城西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陈坚:城西街道办事处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韩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工作,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村、社区联合开展常态化巡查,加强劝导,对违法行为加强处罚力度。

市生态环境局湘桥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  林烜:近年来,我局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全力推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非法游泳、垂钓的整治工作,采取了日常巡查劝阻、聘请第三方社会力量巡查、组织志愿者开展宣传、在饮用水源区树立警示牌及横幅等方式,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劝阻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韩江母亲河是每位市民的共同责任,需要从我做起,行动起来,让韩江秀水长清。

城西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陈坚:接下来,我们也会进一步加强巡查,严格执法,用法治来保护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市生态环境局湘桥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  林烜: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不要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等污染水体的活动,保护水源,珍惜生命,共同保护我们的韩江母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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