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晚,彭阳县水利局店洼水管所工作人员在店洼水库开展巡逻时,发现有多人在店洼水库湿地保护区域内进行非法垂钓。工作队员立即将情况上报,彭阳县公安、水利、农业农村局立即派出执法工作人员现场开展整治工作。
联合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将非法垂钓人员带至工作区域进行调查处理。经查,白某、马某等7人明知水库禁钓的情况下,仍以休闲娱乐、自己喜好等为借口非法进行垂钓,随后县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对白某等7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对违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店洼水库属备用饮用水源地,水库鱼苗系水利部门定期投放用于改善水质、维护水体清洁、净化水生态环境、确保水质安全。县水利部门全天候派人巡查,并在水库周边树立了禁止垂钓告示牌,任何人不得非法偷捕,加之进入汛期,水库周边湿滑,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为了维护良好生态环境,确保个人人身安全,绝对禁止在水库非法垂钓。
今后,彭阳县公安、水利、渔政等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强化联勤联动、信息共享,织密“防控网”,织严“监管网”,用实际行动打击非法垂钓、捕捞行为,切实保护好全县水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