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
南昌市通知新冠肺炎疫情重点地区名单及管控措施如下:
一、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
1、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7月1日以来入昌人员)。
2、大连市甘井子区(7月9日以来入昌人员
二、疫情中风险地区(人员)
1、乌鲁木齐其他县区(7月1日以来入昌人员)。
2、大连市西岗区、金普新区(7月9日以来入昌人员)。
三、重点地区
1、湖北省。
2、大连市其他地区(7月9日以来入昌人员)。
3、北京部分低风险地区(大兴区7月15日、丰台区7月20日由中风险调整为低风险)。
4、边防陆路口岸城市
新疆、广西、云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等有陆路口岸的地级市(实施动态调整)。
四、落实个人责任
1、所有中高风险、重点地区来昌人员,入昌后应第一时间主动、如实向所在单位或社区登记,如实报告14天内个人旅居史。
2、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要提供到昌前七日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如无法提供的,按“应检尽检”原则检测至少1次,期间实施相对集中隔离(居家、酒店、单位等),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外出。在昌期间出现发热、呼吸道等可疑症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前往定点发热门诊就医,并及时向单位或社区报告。
3、如个人申报为重点地区来昌人员,主动接受健康监测并按要求做好防护等,出现异常及时向社区、单位报告。
五、落实单位、社区责任
1、单位、社区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昌返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重点地区等人员,要做好14天健康监测,告知个人防护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如上述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的,本单位或本社区要立即向属地疾控部门报告。
2、对可提供七天内核酸检测报告或从重点地区来昌人员,社区、单位等不得再让其提供核酸检测报告,且不得以提供核酸检测报告为由拒绝办理宾馆入住、会议培训、公交出行等。
3、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发布排查工作相关信息。
六、省级另有要求的,遵照执行。
七、社区工作人员(86576008.李莉13979175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