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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黄渚镇境内长江流域禁止捕鱼、垂钓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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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4 21:5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在黄渚镇境内长江流域禁止捕鱼、垂钓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止捕捞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宣布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开始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长江干流的重要支流除水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长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由于长期的过度捕鱼,长江的各种鱼类资源数量已大幅降低,捕获量与20世纪50年代相比下降了90%以上,产卵量从最高1200亿尾降至最低不足10亿尾,在越来越严峻的形式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采取“电毒炸”“绝网户”等非法作业方式固泽而渔,最终形成“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的恶性循环。
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作出的的重要决策。我镇东河黄渚段水域亦属上述通告的重点水域禁捕范围。今年以来,黄渚镇积极响应上级决策,从宣传发动、线索摸排、联合执法、重点巡查、强化执法、依法打击等方面全面开展禁渔禁捕工作,确保东河黄渚段水域以及全镇自然水域禁渔禁捕工作取得实效。
在此,提醒全镇广大人民群众,严禁在全镇境内东河黄渚段水域以及自然水域实施电鱼、毒鱼、炸鱼、垂钓等捕捞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成县黄渚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4



监制:王  斌

责任编辑: 郑鑫涛    本期编辑: 马江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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