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体参赛钓友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抽签,待抽签全部结束后听从裁判长口令由裁判员引领大家统一进入钓位,为防止作弊行为发生,任何人不得提前擅自进入比赛区域,也不可以提前把钓具摆放在比赛区域。违反本条者罚减10公斤鱼获。
2.比赛限用4.5米以内(准许误差+3cm)钓竿,线组总长不能超过竿长50cm,浮漂必须是立漂,长度不超过60cm,漂座必须在主线上,不得加装漂座延长线,同一钓组用钩数1~2枚,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竿长、线长、浮漂和鱼钩以现场检测结果为准。违反本条者罚减10公斤鱼获,所钓标鱼无效。
3.饵料自备,不得使用虫饵、活饵以及任何有毒饵料。违反本条者鱼获清零,请出钓场。
4.禁止手抛窝或者使用器具打窝。违反本条者罚减鱼获10公斤,标鱼无效。
5.禁止使用非挂胶鱼护,违反本条者鱼获清零,请出钓场。
6.按照裁判长发令统一开钓,开钓前钓组不得入水,更不能挂饵找底或者打窝。违反本条者鱼获清零,请出钓场。
7.按照各自抽到的钓位号参加比赛,全程不得变更钓位或者跟他人私自交换钓位。一个钓位一支钓竿一人作钓,禁止一人同时两竿或者同一钓位两人同时作钓。违反本条者取消比赛资格,请出钓场。
8.准许两人或者多人轮换作钓,必须作钓选手独立操作,自钓自抄自存,不允许帮抄,违反本条者罚减鱼获30公斤标鱼无效;如换人作钓需报告分区裁判长进行换人作钓,违规换人作钓者取消比赛资格。(凭参赛证换人)
9.必须在各自钓位内作钓,不能私自换位或超越分界线作钓,更不能故意欺窝蹭窝。违反本条者第一次罚减鱼获30公斤,标鱼无效;第二次取消比赛资格。如在垂钓过程中左右运动员出现鱼线相互缠绕,此鱼获视为无效。
10.钓到标鱼抄进抄网后必须第一时间告知裁判员,由裁判员现场拍照或者录像取证。解鱼后必须配合裁判员检测钓竿、线组、浮漂和鱼钩。检测结果符合本比赛规则第二条,本标鱼有效,否则无效。如果选手拒绝检测,视为当事选手承认违规,所钓获标鱼无效,并依据规则第二条罚减鱼获。
11.拒绝粗俗言行,提倡文明垂钓。禁止在钓场周边随地大小便,违反本条者罚减鱼获20公斤。
12.裁判长发出比赛结束的指令后所有参赛钓友要立即停止作钓并提竿上岸,此时已经抄进抄网的标鱼有效,应立即报告裁判取证并检测钓具。未入护的其它鱼无效,不得把无效鱼强行入护。违反本条者罚减鱼获10公斤。
13.未尽事宜,以裁判长赛前现场解释为准。
14.钓鱼运动存在一定的客观因素,如恶劣天气导致缺氧,以及个人垂钓技术及鱼情分析不够明确等原因,会导致鱼获成绩不佳,本赛场不退钓费,不改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