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滁州市自驾游招徕专项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版)》
团队奖励
1.一日游团队奖励。单次组织招徕10台车且30人以上的自驾游团队,来滁游览至少1个景区景点,且在滁州市域范围内餐饮单位就餐,奖励100元/台(次)车。
2.两日游团队奖励。单次组织招徕10台车且30人以上的自驾游团队,来滁游览至少2个景区景点,且住宿1晚,奖励150元/台(次)车。
3.三日游及以上团队奖励。单次组织招徕10台车且30人以上的自驾游团队,来滁游览至少3个景区景点,且住宿2晚以上,奖励200元/台(次)车。
活动奖励
来滁开展与文化旅游相关的采风踩线、宣传推介、会议会展或参加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的各类活动,车辆达30台以上,对分别在省级以上、省级、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机构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
已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0550-3216118
县级
南谯区文化和旅游局
南谯区财政局
《南谯区旅游业发展奖补办法》
针对区文旅部门组织的节庆活动或旅游营销活动,或旅行社根据不同时节,不同主题谋划并提前申报、区文旅局指导、定期发班而组织一日游的,按地接游客量和旅游车辆分别给予补贴,标准为:市内游客每人补贴10元,市外游客每人补贴20 元;市内地接旅游大巴,45座以上的每辆补贴1000 元,30-45座的每辆补贴800 元;对于市外地接旅游大巴,45座以上的每辆补贴1500元,30-45座的每辆补贴 1000元。要求旅游车辆的载客量不得少于核定量90%,否则不予补贴。
2022年2月11日-2023年2月11日
152-5505-0641
县级
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凤阳县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扶办法》
一日游团队奖励,单次组织招徕30台车且90人以上的自驾游团队,来凤游览至少2个收费A级旅游景区,奖励50元/台(次)车。两日游以及以上团队奖励,单次组织招徕20台车且60人以上的自驾游团队,来凤游览至少2个收费A级旅游景区,且在凤阳县住宿1晚,奖励100元/台(次)车。
2000万元
2021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18日
151-5505-5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