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地块采用“限地价、限房价、线下公开摇号”的拍卖出让方式。
设定上限价格为出让起始价的130%(44700万元,此时楼面价为2041元/㎡),当竞买人网上竞价达到上限价格时,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所有竞买人(含投报上限价格的竞买人)是否接受上限价格并确认参加摇号。
若仅有1个竞买人确认接受上限价格并参加摇号的,则直接确定其为竞得入选人;若有2个及以上竞买人确认接受上限价格并参加摇号的,则进入线下公开摇号程序确定竞得入选人。
地块商品住房实行限价销售,备案均价(即使全装修也不不突破此价)不高于13000元/㎡,备案最高价不高于14500元/㎡;第一次预售满12个月后,新申请预售的备案价格可按照年度涨幅不超过4%进行调整。
普通小型车位(无产权)不高于10万元/个;超规模小型车位(俗称子母车位、无产权)不高于13万元/个;储藏间等附属用房(无产权)不高于4000元/平方米(套内面积)。
▲方案效果图
1.本项目为带设计方案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
总建筑面积:>132934㎡且<219341㎡。
G-41-1-1#区块:建筑面积≥61048㎡且<71614㎡;其中,幼儿园地上建筑面积≥3200㎡,酒店地上建筑面积≥14500㎡且≤15000㎡,零售、餐饮类地上建筑面积≥12400㎡且≤14500㎡(含配套物业),娱乐康体类地上建筑面积≥13600㎡且≤16000㎡ ;地下建筑面积≥13500㎡(允许开发地下商业,除地下人防工程以外的地下空间计容,一并纳入土地出让金评估)。
G-41-1-2#区块:建筑面积>32084㎡且≤60959㎡;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9659㎡,商业用房(含配套物业)建筑面积≥1100㎡且≤1300㎡;
G-41-1-3#区块:建筑面积>39802㎡且≤86768㎡;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3768㎡,商业用房(含配套物业、居家养老)建筑面积≥2800㎡且≤3000㎡;地下空间用于停车、设备用房、住宅储藏间等可不计容。
2.①住宅;②幼儿园;③酒店、婚庆乐园、科技艺术馆、水主题乐园、水主题餐馆、娱乐汇、体育中心、冒险乐园、水上平台、梦幻乐园(以上简称自持商业项目);④G-41-1-1#地块的室外休闲活动区;⑤项目地块北侧约64亩花镜公园(简称花镜公园)等。
其中,幼儿园(9班)用地面积≥4680㎡,地上建筑面积≥3200㎡,须按照《关于衢州市区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整改方案的备忘录(2019年)》的相关要求进行装修、设施配建标准建设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3.受让人需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管委会签订《东港G-41-1#地块项目投资建设协议》。受让人须自签订《东港G-41-1#地块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管委会缴纳项目“最低投资额”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以及开业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可以保函形式提交,保函期限不低于46个月,保函不计息),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缴纳部分的万分之五向管委会缴纳滞纳金。4.管委会可以指定国资公司购买部分受让人自持商业项目和部分住宅。购买部分受让人自持商业项目时间为5年自持运营期限到期后一个月内,购买住宅时间为住宅符合预售条件之后。具体购买面积、购买项目,根据经营和市场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自持商业项目购买面积不超过15000㎡。自持商业项目按地上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低不低于5000元/㎡米购买(附带赠送其主体对应的地下使用空间、地下车位、运营设施及相关设施设备等);住宅按地上建筑面积8900元/㎡购买。5.受让人须在智造新城辖区内成立全资商业运维公司负责自持商业项目、G-41-1-1#地块的室外休闲活动区域项目和花镜公园项目的运维管理,运维期自上述三个项目全部开业(开放)之日起5年。7.受让人自持商业项目的地上总建筑面积≤3.3万方,且≥3.0万方。其中:酒店。15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4500㎡。须按四星级及以上酒店的建设标准建设。科技艺术馆。4500㎡≥地上建筑面积≥4200㎡(可以由单栋或多栋建筑组成),场馆外墙须引入3D裸眼屏,整体led屏幕面积≥200㎡。水主题乐园。2300㎡≥地上建筑面积≥2200㎡;水上平台(可以由单栋或多栋建筑组成)。200㎡≥总建筑面积≥180㎡;组织水上活动、表演等。
8.为确保花镜公园与东港G-41-1-1#地块项目的整体风格保持一致,花镜公园由管委会负责立项报批,受让人代为完成花镜公园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和建设。花镜公园的建设须与东港G-41-1-1#地块项目建设保持“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花镜公园的前期设计、项目报批和施工建设所产生的设计费、监理费、税费等一切费用由受让人承担;花镜公园内建(构)筑物、地下空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产权归管委会指定的国资公司所有。9.拍卖地块受让人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设计和报批工作,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本项目建设周期为40个月(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算)。1、东港G-41-1#地块住宅(一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行办理:
①本期预售住宅面积不大于项目住宅地上建筑面积的45%;
②G-41-1-1#地块内的商业建筑(包括自持商业和可售商业,下同)全部取得施工许可证。
2、东港G-41-1#地块住宅(二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行办理:
①本期预售及之前已办理预售的住宅面积之和不大于项目住宅地上建筑面积的70%;
②G-41-1-1#地块商业项目全部开工建设至主体士0。
3、东港G-41-1#地块住宅(三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行办理:
①本期预售及之前已办理预售的住宅面积之和不大于项目住宅地上建筑面积的90%;
②G-41-1-1#地块商业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并完成主体结构验收(除酒店之外)。
4、东港G-41-1#地块住宅(四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行办理:
①本期预售及之前已办理预售的住宅面积之和不大于项目住宅地上建筑面积的100%;
②G-41-1-1#地块商业项目(除酒店之外)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
5、办理住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结合住宅建设进度,并按照国家法律规范以及衢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