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 崔永江 摄
自2020年8月起,滇池及主要入湖河道开始实施“十年禁渔”。为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并兼顾市民休闲垂钓需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有关要求,2022年11月,昆明市对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可垂钓区域进行划定(第一批),并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其中滇池流域划定37个垂钓区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云南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有关要求,2022年7月,昆明市农业农村局、昆明市滇池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昆明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规定,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钓期,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含滇池流域重点水域)禁止一切垂钓。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渔业行政执法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春季,几乎所有鱼类都会迎来自然产卵繁殖期,比如生活在滇池里的鲤鱼和高背鲫鱼等。以滇池高背鲫鱼为例,刚达到性成熟的鲫鱼1次可以产卵1万粒以上,达到5岁的鲫鱼1次可以产卵10万粒以上;每个繁殖季节,鲫鱼可产卵2次,每产卵1次要休息30天左右(或数个月)才能进行下一次繁殖。“在野生条件下,鱼卵的孵化率比较低,仅为5%至10%,能成功长大的就更少了。3月至6月期间,昆明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含滇池流域重点水域)禁止一切垂钓,不仅保护了水生野生鱼类可持续发展,也维护了生物多样性。”该负责人表示。
禁钓期间,市、区两级农业农村及滇管(水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将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垂钓行为,切实保障禁捕水域禁钓期工作顺利开展。对违反禁渔禁钓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或阻碍渔政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呼吁 请广大垂钓爱好者和市民 共同遵守“十年禁渔”及禁钓期规定 若发现违规垂钓和非法捕捞行为 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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